什麼是暗示和催眠?它們和冥想的區別在哪裡?

在心理學界有幾種影響心理狀態和精神狀態的技巧,被大眾所熟知並運用得生活中,其中運用最多的就是催眠和暗示。這兩種技巧已經不僅僅局限於在心理的治療領域上,更多運用於各種有形無形的廣告宣傳當中,各種廣告各種宣傳各種充滿誘惑的介紹其實都可以算作一種催眠和暗示。為什麼這麼說,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當中,你會看到、會知曉、然後去了解、接著就被所宣傳的知識影響、然後接受。在心理學界有很多思想上的問題都是靠著重複性(輪迴性)的力量,然後不斷對人進行暗示以至於催眠,把想要傳達的觀念和知識全部傳入到心理狀態中。   

那麼冥想不是催眠,也不是暗示?這三者有什麼區別呢?以下我們分別會以暗示和催眠來與冥想的分別描述不同之處。      


暗示:   暗示(suggestion)用間接的方法誘使人按照一定方式行動或接受某種信念與意見的心理過程。其特點在於暗示實施者不需說理論證,只是動機的直接“移植”;暗示接受者則不進行分析批判,只是盲從、附會地接受。對暗示機制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俄國生理學家巴甫洛夫認為暗示乃是人類最簡單、最典型的條件反射;VM 別赫捷列夫認為暗示是每個人固有的現象,屬於人類心理方面的正常特性。   

作為一個心理學概念,暗示是指在無對抗態度條件下,用含蓄、間接的方法對人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使人無意識地接受一定的意見和信念,或按一定的方式行動。暗示可以藉助言語的形式,可以由人或情景施授,也可以用手勢、表情或其他暗號     

暗示主要可以分為四類,   1、直接暗示:即有意識地向特定對象發出刺激;   2、間接暗示:往往指無意地用自己的行為、語言或文字符號向不特定的對象發出刺激;   3、反暗示:外界信息和刺激引起性質相反的反應;   4、自我暗示:刺激信號來自被暗示者本人   

通過上面的闡釋我們就已經可以很清晰的明白暗示是什麼以及它所採用的方法有那些,也就是說,暗示是通過直接間接的手段和方式對另外的個體和群體進行影響,使得對方接受暗示者的思想或者行動性指令,以至於完成被洗腦和被操縱的過程。而我們生活中的各種繁複各異廣告所提到的是需求,也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暗示和影響手段。    

那麼最直觀的表達:我不斷的寫關於冥想的文章,不斷的發送不同認知角度關於冥想的知識,其實也是希望讀者通過自己的判斷和了解來對於冥想有一個認知,從而接受冥想這門學科,並且運用到自己的生活和生命中,以幫助自己改變自身的生命、生活狀態。    

當然暗示的力量很強大啊,這是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群體與個體,群體與群體之間相互影響的力量,世界上這種力量的運用方式太普遍,名聲最差的就是傳銷式的高頻重複洗腦,名聲最好的當然是各國文化傳承。    而冥想則是自我認知的過程,是通過了解自我的內心之後,對於自我的內在和外在一種創造。需要讓自己保持一種意識狀態與自身的身體、心靈,與外在的天地自然保持一種寧靜的交匯,從而獲得一種來自精神和身體上的進步。           


催眠:   心理學大詞典認為:催眠是以催眠術誘起的使人的意識處於恍惚狀態的意識範圍變窄。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催眠狀態是以被催眠者的意志服從於施術者的意志開始的,而沒有這種服從就行不通”。國內有些學者認為: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如放鬆、單調刺激、集中註意、想像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願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發生歪曲或喪失。另外一些學者認為:催眠是一種人際互動,在此人際互動中,一個人(被試)對另一個人(催眠師)發出的暗示作出反應,從而產生一些想像中的體驗,涉及知覺、記憶的改變和活動的隨意控制。    

催眠實質上是一種人為的,介於覺醒與催眠之間的心理狀態,催眠者的暗示誘導使被催眠意識處於積極而活躍的狀態,使潛意識中的大量信息被重新組合,提取並與催眠者的意識發生連通產生的反應。    

催眠的分類方法很多。   1、從催眠的發展階段關係來看,可分為權威式、標準式和互動式催眠;   2、從催眠的對象來看,可分為個別、集體和自我催眠;   3、從催眠的形式來看,可分為言語和非言語催眠(如音樂、撫摸、藥物等)、直接和間接催眠等等。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催眠,在一定程度上是暗示的升級版本,並且直接作用於人和群體中,越是高深的催眠越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驟和人接觸並進行循序漸進的誘導性暗示。從而在記憶層面影響被催眠者的精神心靈狀態。並且對於是否容易接受催眠者的人群判斷,自身對於催眠的認知以及自我想像力是否豐富都是判斷的基礎點。    

催眠在實際生活中多運用於於心理治療、醫學、犯罪偵破和運動等方面。這是一種催眠者與被催眠者兩者之間的互動遊戲。當然自我的個人暗示和催眠,也可以自己進行,但是當你真的進入其中的時候,你就已經忘記了這些,又怎麼能體現出一種效果呢。    

但實際我們在一生中,自我運用暗示和催眠的次數是很多的,比如那些正向的自我暗示,我很勇敢,我需要努力,我會慢慢好起來,我的身體明天就好了,我可以勝任工作,我能追到她等等這些各種層面的暗示來自於自身,影響著生活,是對於自我生活的催眠,這些都是在大腦中某些模式和念頭的不斷重複的強化,在不斷重複中讓這些變得念頭變成清晰又模糊,是對大腦的抵觸性片面的改變。   


而冥想則是一種讓自己保持清醒和客觀的一種方式,一種通過自我意識的清醒去感受自然生命曼妙的方式。通過冥想,讓自己身體和心靈保持放鬆,讓自己的精神處於一種非想非想非非想的狀態中,並且對於大腦進行全然的接受和全息自然的運作,不受外界的影響,只讓自己的內心清晰起來,並且獲得一種大徹大悟的感觸。    

當然冥想也分主動和被動兩種不同的主流方式。被動式就是完全的放空,讓自己的身心處於一種空冥的狀態中,從而得到身心清澈極致的反饋。而主動式冥想法,根據不同的冥想法方式,所需要冥想的對像也不一樣,這個過程中需要我們在空冥狀態中,不斷的創造出所需要冥想的對象,並且不斷完善和強化它,然後在自我心中精神中固化這些抽象的存在。實際過程中運用到生活中去感受和幫助自己改變自己生活狀態。